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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公用事業
承辦單位
單位:綠能及公用事業科
電話:04-7531118
傳真:04-7280922
案件說明

為提升自來水普及率並確保當地居民用水安全,補助民眾申裝自來水用戶設備(不包含商業用戶,每一用戶以補助一次為限,接水完成後即可申請),114年度申請期限為114年1月1日至11月10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經費用罄提前截止,審核通過後逕撥付申請人帳戶。

申請人應備證件
【完成接水後申請】
  1. 申請書
  2. 補助款領據(免填金額)
  3. 切結書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存摺封面影本
  6. 台灣自來水公司用戶新設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正本(如範例)
  7. 非商業建築物證明文件:如建物所有權狀、房屋稅繳款書或課稅明細表、戶口遷入證明、繳納電費收據或證明等(前兩項為主要文件)
  8. 其他(如:建築物產權共同持分請另附同意書、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等)
  9. 郵寄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1樓綠能及公用事業科收
  10. 親自送件除以上文件外請攜帶印章(彰化縣政府演藝廳旁辦公室)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