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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辦工業人申請輔導遷廠證明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工廠相關業務
承辦單位
單位:工業科
電話:(04)7531132
傳真:(04)7265224
申請人應備證件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築平面配置圖、工廠登記證或證明文件影本(已註銷者免附),以上均含原廠及遷移之工廠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