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兒園符合「合作費用上限」、「教保人員基本薪資」、「基礎評鑑」、「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教保服務品質」及「行政管理」等6項要件,由私立幼兒園主動提出申請,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後,成為「準公共幼兒園」。 補助對象及金額:本縣準公共幼兒園名冊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