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情形者:
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補助金額】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
【申請方式】
一、臨櫃申辦請至兒童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二、《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線上申辦平台辦理申請。《線上申請懶人包下載》
。
【備註】
一、兒童出生後六十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二、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