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或是行為人因不諳水土保持法令遭本府開立處分書,因經濟狀況不勘負荷者,得填寫本府行政罰鍰分期繳納申請書(如附件),必備妥以下相關資料(擇一附上)
□中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人近三個月薪轉或經常往來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
□村里長經濟弱勢家戶證明。
□重大事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