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辦理。二、每年申請時段為4月1日至4月30日及10月1日至10月31日開放個人、團體及機構申請實驗教育計畫。三、請至本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平台 https://www.expedu.chc.edu.tw ,依照平台指示填寫資料並下載相關表件,表件繕寫完成後請至平台,以線上提交申請書方式辦理,但申請實驗教育機構/實驗教育團體者另應送1份正本紙本計畫申請書等相關資料至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