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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彰化縣長青幸福卡申辦暨補助項目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津貼及補助專區
承辦單位
單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社會處
電話:04-7532349
傳真:04-7260548
案件說明

一、宗旨

 

為提升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朋友及55歲以上原住民社會參與及生活便利性。

 

二、補助對象

 

凡設籍彰化縣年滿65歲之長者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皆可申請。

 

三、補助標準

 

每人每月1,000點社福點數,點數每月重新起計,不累計,且社福點數只能在補助項目場所查詢點數。

 

四、申請地點

 

1.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2.線上申辦(https://edesk.chcg.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8 )、臨櫃領卡。

3.縣府社會處現場申辦,現場領卡(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彰化戶政事務所6樓)。

 

五、申請費用

1、首次申請者免費。

2、若遺失、毀損或個人因素須補卡或換卡種,申請補卡前應先向電子票證公司客服專線進行掛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卡片所需費用新臺幣79元,並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繳費,繳費後之收執聯為補卡申請之附件。

 

六、補助範圍

 

(一)公車路線車資(彰化客運、員林客運、南投客運所有路線及中鹿客運16路(彰化-朝馬)、9018路(台中-鹿港)等4家客運業者)。

 

(二)國道客運(統聯客運及國光客運等2家業者,計6條路線):統聯客運路線3條(1621臺中-高雄、1630西港-臺北、1652芳苑-臺北);國光客運路線3條(1828彰化-臺北、1829員林-臺北、1830北斗-臺北)。

 

(三)折抵就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至本府簽約診所就診可折抵部分負擔費用(扣社福點數50點)(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每人每次40元)。

 

(四)臺鐵車資折抵(搭乘之起站或訖站其中一站為本縣境內之車站,每趟次最高補助社福點數45點)。

 

(五)縣內觀光旅遊車資折抵:向本府簽約旅行社報名,每趟次折抵車資(含保險)300元。

(六)搭乘特約計程車(114年1月1日起開辦):搭乘本府簽約計程車隊,每趟次補助85點(元),差額部分由持卡民眾自費儲值金額支出或現金支付,每天最多補助4趟次。



附註:補發換卡者請先行匯款,每張補卡費用為新台幣79元,匯款方式如下:


1、可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各分行繳納,繳費後之收執聯請妥為保存,作為補換卡申請之附件。


2、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請先行匯款至臺灣銀行彰化分行,戶名:彰化縣政府歲入存款戶,帳號:016-038-094367 ,並於備註欄註明:「長青幸福卡補卡費-申請人姓名」。

 
 
 
 
 
 

      完成繳款後,請持繳款證明及相關證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臨櫃辦理。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印章。

二、最近一年內兩吋彩色照片2張(至社會處臨櫃申辦可1張)。

三、身份證(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或戶口名簿(未取得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辦理),身心障礙者須附身障證明。

四、55歲以上原住民請攜帶戶口名簿等可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

註:若由他人代辦,代辦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處理期限
至公所申辦7-10工作天、至社會處申辦可現場領卡
申辨方式
領件方式
親領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