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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彰化縣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補助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津貼及補助專區
承辦單位
單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社會處
電話:04-7532341
傳真:04-7260548
案件說明

114年自3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請持身份證及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一、申辦說明
設籍本縣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或年滿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請持身分證及私章逕向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一)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二)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三)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四)經本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五)經本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承辦單位
社會處長青福利科 廖社工
電話:04-7532341
傳真:04-7260548

申請人應備證件

身份證及印章

處理期限
一個月
申辨方式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