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說明:支用機關申請註銷專戶支票時,需填具專戶支票註銷申請書一式三聯,檢同原支票送財政處公款支付科辦理,方法如下:
(一) 應在「原憑單及原簽支票記載事項」欄分別填寫有關資料:
1、支用機關名稱:係指申請註銷專戶支票之機關。
2、專戶名稱:係指申請註銷專戶支票之專戶名稱。
3、專戶帳號:係指申請註銷專戶支票之專戶帳號。
4、簽發日期:係指原支出傳票支付科所填列之簽發日期。
5、原簽專戶支票號碼:係指申請註銷之專戶支票號碼。
6、受款人:係指原付款憑單所記載之受款人。
7、地址:此欄可以省略,不予填寫。
8、金額:係指申請註銷支票票面所載之金額,惟大小寫均必須填寫。
(二) 填寫申請註銷專戶支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