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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申請書(減免土地增值稅用)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核發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申請書(減免土地增值稅用)
承辦單位
單位:道路管理科
電話:04-7532980(彰化區、員林區、溪湖區)、7532128(田中區、北斗區、二林區、鹿港區)、7532138(和美區)
傳真:04-7289162
案件說明
  • 依「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規定辦理。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領件方式
親領
郵寄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