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本縣災害防護機制並減少民眾因暴雨積水導致建築物內財產損失,彰化縣政府訂定「114年度建築物設置防水閘門(板)補助計畫」,補助總經費達新臺幣1,000萬元,自114年8月18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開放受理,將依照申請時間(以公所收文章為憑)順序依序給予補助至計畫經費用罄為止,歡迎有需要的縣民向建築物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補助對象:本縣轄內曾具淹水事實之合法建築物。
補助金額:
l 根據出入口寬度與閘門高度(90公分以上),補助金額從新台幣1萬元至6萬元。
l 同一申請案件(地點,門牌)總補助金額最高可達新臺幣10萬元。
l 裝設高度未達90公分者,補助金額會按比例調整
l 材質需為鋁合金或不鏽鋼。
申請時間:自114年8月18日 ~ 114年10月31日止或(以公所收件時間為準)補助至計畫經費用罄即截止!
1、未登記有案之社區代表人需附取得二分之一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其所有權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附件一)。
2、114年彰化縣建築物設置防水閘門(板)補助計畫申請表、施工前照片(附件二)。
3、切結書(附件三)。
4、淹水事實證明文件或村(里)長證明曾淹水紀錄之文件。
5、房屋所有權狀(建物登記謄本)影本、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6、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主任委員身分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