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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申訴須知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消費爭議申辦須知
承辦單位
單位:消費者保護科
電話:04-753-1176
傳真:04-727-4527
案件說明

一、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亦可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或至業務專區「消費爭議申訴系統」線上申請消費爭議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二、消費者依前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下載「消費爭議調解書」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亦可至業務專區「消費爭議調解系統」線上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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