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兒少保護及成人保護事件責任通報人員教育訓練(彰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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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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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1樓第一會議室(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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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老人福利法」第43條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6條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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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宣導
成人保護責任通報流程及辨識知能
兒少保護責任通報流程及辨識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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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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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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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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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珍惜學習資源,報名後請勿無故缺席,如因公務繁忙或因個人因素,臨時不克參訓,請於課程前3日來電告知或替換參訓人員,避免浪費膳食。
二、參訓者可於課程簽到表勾選是否需要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證明,一場次計2小時,不得重複報名(無提供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
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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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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