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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已無舊年資勞工申請免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承辦單位
單位: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電話:04-7532535~2537
傳真:04-7233967
案件說明
一、事業單位結清舊制年資 
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結清舊制年資之勞工清冊、結清舊制年資之結清協議書、勞工簽署之收訖證明書或金額發放證明(支票、匯款單) 
2、事業單位切結書 
3、勞工退休金(6%)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 
4、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或第一期)及最近一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註:支票支付者須附銀行支票匯款對帳單;現金轉帳者須附銀行轉帳證明 
5、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結清前6個月薪資清冊 
7、若事業單位若有僱有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附聘僱函及勞動契約 
二、具舊年資勞工離職已無舊制年資之勞工 
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 
2、事業單位切結書  
3、勞工退休金(6%)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 
4、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或第一期)及最近一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 
5、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若有僱有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附聘僱函及勞動契約

*上述文件均以事業單位大章及負責人印鑑章用印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