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
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一) 申請人可親自送件或是以郵寄方式送至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地址為:
彰化市中山路三段266-1號
(近彰化師大進德校區、東區消防局及台化)
(二)原住民族人線上加入「原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於「技檢獎勵金」專區申辦旨揭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