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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換發職員當選證書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工會專區
承辦單位
單位:勞動關係暨福利科/余小姐
電話:04-7532527
傳真:04-7233967
案件說明

為便利資料建檔完整及核發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及理監事之當選證書,工會於改選(第一屆屆滿後改選)或遞補時,須檢送函及工會改選總報告表(一式二份)及彰化縣各級工會幹部當選證明申請書報備查。由本府核發之當選證書,所以請檢送2吋照片各1張

.申請方式:為郵寄與親送皆可。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1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二)工會改選總報告表1式2份(需蓋圖記章)。 
(三)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及理監事2吋照片各1張。

(四)彰化縣各級工會幹部當選證明申請書。

以上請備妥後寄本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辦理。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