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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風景區使用場地申請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3-2場地借用申請
承辦單位
單位:營運管理科 郭小姐
電話:04-7532393
傳真:04-7289421
案件說明
一、本場地為公共資源,目前未收取費用,出借對象以公家機關、公益團體、非營利團體為原則,並以推廣本縣觀光旅遊、促進在地產業發展之相關活動為原則,謝絕個人、公司行號、營利事業等借用對象。
二、有關場地申請等細節請事先洽詢本處聯絡人。
三、是否准予申請將以公文函覆。
申請人應備證件

大佛風景區使用場地申請單(詳附件)

處理期限
一週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領件方式
郵寄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