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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公共參與活動補助最高10萬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獎補助
承辦單位
單位:青年發展處資源整合科
電話:7532416
傳真:7121630
案件說明

▍申請資格

1.設籍彰化縣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青年。

2.依法立案之民間青年團體,且團體組織章程訂有與從事青年事務相關之任務規定,並由青年成員擔任提案人。

3.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國立大專院校及經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各級私立大專院校。

▍補助範圍

推廣在地多元文化創作與行銷、青年創業輔導聚會、其他促進青年公共參與之活動。

▍補助標準

青年每人最高補助3萬元。

民間青年團體及大專院校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同一年度最多補助2案。

申請人應備證件

1.申請表

2.活動計畫書

3.身分證件影本

4.團隊青年成員名冊(個人申請免附)

5.申請單位立案證明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個人申請免附)

6.身分關係聲明書

處理期限
依照補助審查作業期程規定辦理
申辨方式
郵寄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