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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申辦服務
承辦單位
單位:青年發展處職涯發展科
電話:04-7121530分機50
案件說明

【工讀資格】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一、設籍彰化縣滿4個月以上,且年齡在29歲以下之大專青年學生。

二、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

三、未曾參加本府辦理之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

【薪資待遇】依勞基法規定之基本工資。

【工讀期間】11571日至115831日。

【報名期間】115421日(星期二)起至11554日(星期一)止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彰化縣政府數位便民櫃臺平台/申辦服務查詢「工讀」。

【公開抽籤】預計115513日(星期三)於彰化縣政府第二會議室辦理線上直播抽籤作業。

【錄取名單公布】預計於公開抽籤當日公布於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網站訊息公告-公告,同時公告於各用人單位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寄發通知。

【備註】

一、每人僅限報名1個工讀用人單位,如發現重複報名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二、凡之前曾錄取本府辦理之暑期工讀者不得報名,請於報名前謹慎評估是否可配合本計畫工讀相關事宜,倘工讀期間中途離職或因違反相關規定遭終止工讀資格者,亦計入進用次數,日後則喪失報名資格。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今(115)年度申辦之戶籍謄本(顯示申請人個人記事欄內容)

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或其他足以判別目前在學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本人身分證正、反面。

四、勞保投保明細或勞保未加保證明(開立日期為申請日前1個月內,查詢範圍涵蓋112115年)。

【特定對象須另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身心障礙者證明正反面。

二、低收或中低收入戶:鄉鎮市公所核發至報名期間仍有效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三、本人為原住民:今年度申請之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且本人有原住民身分記載。

四、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本府社會處或公所核發至報名期間仍有效之身分認定證明文件。

五、父或母於113年至115年期間曾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113年至115年間有效之勞工保險局核發之職業災害核付公文。

六、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15歲至65歲之間)之全戶戶籍謄本(今年度申請之謄本,記事欄須詳細記載)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工作能力證明、在學證明、入伍證明(需義務役,志願役除外)、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者證明等資格文件影本。

申辨方式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