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設籍於本縣,且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籍青年,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留鄉青年:未在學且於112年1月1日後初次於本縣尋職就業者。
二、返鄉青年:戶籍在本縣,112年1月1日後從外地返鄉就業者。
三、移居青年:戶籍遷至本縣,112年1月1日後於本縣就業者。
【申請資格】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並具備下列各款規定者:
一、依法參加勞工保險。
二、實際工作地於本縣轄內。
三、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滿30日以上。
【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發給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1萬2,000元。
【申請方式】
1.親送(或委託他人交付)或掛號郵寄至彰化市健興路1號 青年發展處 職涯發展科
2.登入「彰化縣政府數位便民櫃台」進行線上申辦(需另郵寄領據正本)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彰化縣政府青年安薪就業計畫」)
【備註】
1.曾請領過本府任一項就業獎勵金並獲得獎勵金,或曾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之津貼或補(獎)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或取得本計畫補助。
2.申請人為雇主或其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不得申請本計畫補助。
一、穩定就業獎助金申請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領據。
四、切結書。
五、身分關係聲明書。
六、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至少提供近4年之勞保加保、退保及勞保總年資等紀錄,有效期限為申請日前一個月內)
七、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八、每月薪資明細表或薪資轉帳紀錄影本。
九、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十、在職證明書。(若公司設立登記地點不在彰化縣內,需另檢附載明實際工作地點位於本縣之在職證明,並由事業單位加蓋公司章戳確認。)
十一、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青年初次就業,需另檢附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