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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宿業自主管理申請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1-1民宿/旅館業務相關申請
承辦單位
單位:營運管理科 郭小姐
電話:04-7532393
案件說明
1.緣起:有關本縣旅宿業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歷年來本府皆以聯合稽查方式辦理。截至113 年4 月15 日止,本縣登記在案之合法旅宿業者共計193 家,其中民宿家數計增加11 家,其年成長率約11%;鑑於旅宿業者逐年增加,伴隨日漸增加的稽查目標及多樣化,為能以有限的人力配置有效管理旅宿業,規劃針對合法旅宿業者採行自主管理方式,減少業者須臨時配合不定期稽查之負擔、專注經營,並讓本府有充沛之人力執行稽查違規情形嚴重業者,以提升彰化旅宿品質。
2.參加對象(條件):凡成立3 年以上且近3 年內無違規紀錄之合法旅宿業者,得視其意願自行決定參加本計畫。
申請人應備證件
自主管理紀錄表。(附件)
處理期限
2週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領件方式
親領
郵寄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