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緣起:有關本縣旅宿業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歷年來本府皆以聯合稽查方式辦理。截至113 年4 月15 日止,本縣登記在案之合法旅宿業者共計193 家,其中民宿家數計增加11 家,其年成長率約11%;鑑於旅宿業者逐年增加,伴隨日漸增加的稽查目標及多樣化,為能以有限的人力配置有效管理旅宿業,規劃針對合法旅宿業者採行自主管理方式,減少業者須臨時配合不定期稽查之負擔、專注經營,並讓本府有充沛之人力執行稽查違規情形嚴重業者,以提升彰化旅宿品質。2.參加對象(條件):凡成立3 年以上且近3 年內無違規紀錄之合法旅宿業者,得視其意願自行決定參加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