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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調解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申辦須知
承辦單位
單位:法制處消費者保護科
電話:04-753-1176
傳真:04-720-1922
案件說明
申請要件: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經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以申請調解書〈如下附表〉向本縣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或連結至http://www.cpc.gov.tw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頁線上申訴及申請調解。
處理期限
法定30天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