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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時,被攔下做問卷調查或試做保養,遭藉機推銷化妝品,如不滿意產品時,該如何退貨?
類  別
紙本文件
分  類
消費案例
承辦單位
單位:消費者保護科
電話:04-753-1176
傳真:04-727-4527
案件說明
逛街時,被攔下做問卷調查或試做保養,遭藉機推銷化妝品,如不滿意產品時,該如何退貨?    在路邊被推銷商品而購買,是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販賣,這種消費方式在消費者保護法中是有特別保護的!  您可以在收到商品後的 7 天之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不必向廠商說明任何退貨的理由,也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購買商品時要注意有無販賣者的公司名稱、地址,商品也要標示清楚,才方便行使解除權。  提醒您,收到商品的當天以及第 7 天為假日時,都不算在 7 天之內,並且,您在退還商品及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的時候,最好是用雙掛號郵寄或存證信函的方式寄發,以減少爭議。 解除契約後,您可直接向廠商要求退還已經給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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