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分局中正派出所警員劉兆宸、楊儒樺於112年11月17日執行8-10時巡邏勤務,接獲彰化市彰美路一段168號過溝仔郵局行員陳○○通報,稱現有民眾要匯款新臺幣24萬元至他人帳戶,疑似遭詐騙需警方協助,警方速到場了解,發現民眾王○○正欲辦理匯款,警方上前詢問了解狀況,王女稱於通訊軟體LINE上收到暱稱Btc2在線客服私訊表示兼職買賣虛擬貨幣賺取差價,薪資每日可達3、5千元,王女便加入對方提供LINE暱稱陳派單老師Btc,老師便向王女表示買賣虛擬貨幣價值新臺幣10萬元,可從中賺取價差3千元,買賣過程為王女的帳戶轉入金流後再將金流轉出至指定帳戶,王女聽信後不疑有他便提供個人名下中華郵政帳戶供對方轉入金錢使用,(17)日王女帳戶收到匯入款新臺幣24萬元款項後,至郵局欲將款項轉出至對方提供帳戶時,郵局行員發現有異狀,通報警方到場協助,警方告知王女此為假買賣虛擬貨幣誘騙帳戶詐騙手法,其郵局帳戶內匯入之款項應為詐騙集團詐騙他人之金錢,王女聽聞後始驚覺遭詐騙,便打消匯款念頭,並感謝警方及行員協助及時解說攔阻,避免她深陷詐團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