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八卦山派出所警員吳毓琪、葉國志於112年12月10日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元大銀行彰興分行行員通報,稱有民眾欲開立新帳戶,且用途語焉不詳,疑似遭詐騙,警方速到場了解,係民眾梁○○(21歲)表示日前於臉書求職社團內看到廣告,該廣告刊登內容:因公司成立,資金流動需求,需要大量收購帳本,梁男因本身無業,但急需生活費,故主動聯繫收購人員,表示有興趣將帳本給公司收購,隨後收購人員便指示梁男至銀行開立新帳戶,以一本帳戶新臺幣200元的價金向其購買,並請梁男至各家銀行開立多本帳戶,梁男今才至元大銀行彰興分行開設新帳戶,唯恐行員及警方詳加詢問,收購人員還指示梁男,如遇到關懷提問,必須欺瞞警方以及行員開新帳戶用途,在警方鍥而不捨追問下,才終於問出梁男真正開立帳戶的原因,警方告知梁男此為典型假求職誘騙收購帳戶詐騙手法,如你名下之金融帳戶提供或販賣給詐騙集團使用,會成為詐騙別人的工具,待受騙民眾將款項匯入後,你名下帳戶就將成為人頭警示帳戶,屆時會成為詐騙共犯,梁男聽聞警方解說及宣導後始知遭到詐騙,並打消申辦開立新帳戶,感謝警方及時攔阻申辦,避免日後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