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八卦山派出所警員吳毓琪於112年12月18日擔服巡邏勤務見一女子於派出所外著急來回踱步,便主動上前關心,該女子名為柯○○表示日前於通訊軟體instgram上認識一名網友,雙方相談甚歡,於聊天過程中,該網友有意無意向其稱渠有從事投資,經年累月下來賺了不少錢,一開始柯女未有興趣,但一天一天聽到網友分享賺錢的方法以及獲利,柯女始開始有些心動,加上與該網友以認識一段時間,雙方每日交談,柯女已對該網友無戒心,主動表示欲加入投資行列,於是網友便向柯女介紹虛擬貨幣投資管道,聲稱渠以投資許久,跟著他可以賺大錢且穩賺不賠,柯女聽後,表示願意一同投資,網友便傳送一網址供連結下載,柯女點擊下載名為○○○○○ APP後,網友告訴柯女此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該虛擬貨幣每日匯率不同,可以聽從指示購買並賺取價差,柯女十分心動,網友也答應帶領並教導,便傳送一帳戶供柯女匯款進場購買,相隔幾天後,網友告訴柯女獲利多少,此交易模式行之幾月後,柯女欲將購買的虛擬貨幣出金變現時,網友以各種理由推辭,不給出金,警方聽完後,發現此為典型假投資詐騙手法,並將相關案例向柯女宣導,才始知遭到詐騙,警方便協助柯女清點損失款項,協助完成報案手續,並凍結警示人頭帳戶,期望日後詐騙份子能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