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彰化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彰化所)承辦112年度自籌經費辦理彰化市莿桐段(重測後編為南安段)地籍圖重測工作,重測成果自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起至114年1月17日(星期五)止辦理公告30天,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不分假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中午不打烊)至彰化所5樓重測成果公告地點閱覽重測後之地籍公告圖冊。 本年度地籍圖重測範圍共1,221筆土地,總面積約7公頃,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至公告場所閱覽公告圖冊時,請攜帶地籍圖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及身分證明等資料便利查閱;若土地所有權人認為重測結果有疑義時,可於公告期間內,依照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複丈申請書(地政事務所免費提供)向該所提出異議並繳納複丈費、申請複丈,超過公告日期就不予受理。故土地所有權人為確保自身權益,請於接獲地政機關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後詳細查閱,如有疑義,可於公告期間內至地所洽詢相關事項。 彰化所陳麗梅主任表示,地籍重測是將地籍圖數值坐標化,方便地政事務所土地管理與土地所有權人土地利用,並配合國家全面基本底圖的數值化,為國家發展提供正確土地資訊。 業務單位: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魏先生 電 話:722261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