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月17日下午14時許,北斗分局溪州分駐所接獲119轉報在彰化縣溪州鄉太平路有女子持刀意圖自戕,需員警到場處理。 溪州分駐所巡邏警員梁玉穗、黃于倫趕至現場、該女子持刀與消防人員對峙並不斷大聲叫囂,梁等2員研判女子會做出危害自己生命行為,即持盾牌、齊眉棍及辣椒水準備俟機奪下菜刀救人,過程中女子菜刀掉落,警消人員立即聯手將其女制伏,為防止該女後續有自殘及傷人情事發生,隨即協助救護人員戒護送往衛福部彰化醫院治療,經瞭解該女子姓郭(68年次)因心情不佳加上天氣變化影響身心,才會持刀叫囂揚言自戕,家屬也無法勸阻,所幸失序行為未傷及自身與他人,過程平安,感謝警察幫忙將其送醫。 北斗分局長黄世德表示,本案同仁迅速搶救民眾生命,歸功於警員梁玉穗、黃于倫等2員迅速判斷與處置,即時排除持刀欲自戕民眾,防阻憾事發生,深獲家屬肯定,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