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副所長黃國書、警員陳楷杰114年2月13日擔服22至24時巡邏勤務時,於22時45分許報案,李男駕駛自小客車外出,有輕生念頭,員警通報協尋,最後於電話定位地點附近尋找,於百果山附近發現李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現車門緊閉,大聲呼喊拍打車門未有反應,發現李民癱軟坐在駕駛座位,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副駕駛座旁有酒精性飲料及安眠藥瓶,且發現車內有裝有木炭之炭盆,遂立刻打開車門通風,同步聯繫救護人員及家屬到場,在警消合作下,將李民送醫治療,成功防止其自戕,挽救其性命。 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表示,本案黃等2員積極查找緊急協尋人口,挽救其生命安全,反應機警處置得宜,事蹟深獲民眾及家屬肯定,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並呼籲民眾若有情緒困擾或遭遇挫折,家屬應多關心並透過社會救助系統及專業心理諮商師共尋解決之道,在關鍵時刻讓輕生對象轉移注意力,適時讓心情轉換、避免衝突與刺激,才能避免不幸的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