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村上派出所警員許宏祥於 114 年 2 月 19 日中午 12 時許準備出勤時,發現1名騎乘機車的可疑男子經過派出所時,特意偷瞄派出所,該異常舉動被許員敏銳察覺。隨後該男子前往對面超商停車,經查詢車牌發現為失竊車牌,許員立即飛奔過馬路,前往超商查緝。 該男子進入超商後,直接前往 ATM 提款,期間眼神飄忽不定、東張西望,見員警進入超商後,更是調頭假裝滑手機,企圖躲避盤查。然而男子的一舉一動早已被許員鎖定,經查證發現該男子為良姓越南籍移工,身上持有1張金融卡,口袋中更裝滿新臺幣紙鈔。由於機車懸掛失竊車牌,員警立即將其帶返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過程透過翻譯人員進行溝通,良嫌為詐騙集團的取款車手,騎乘懸掛失竊車牌機車,並受上手指示持金融卡至超商提領現金。現場查獲提款卡 1 張、新臺幣 12 萬 1,100 元、失竊車牌 1 面及毒品吸食器等,全案依刑法竊盜罪、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呼籲,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可至「警政署 165 打詐儀表板」網站,了解最新詐騙手法,並謹記 「一聽、二掛、三查證」 原則,若有疑似遭詐騙情事,請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 查證諮詢。同時,也提醒民眾切勿出租、出借或出售個人銀行帳戶,以免成為詐騙共犯,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