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警察分局莒光派出所員警李濬哲、劉政穎於114年3月11日11時許接獲轄內銀行通報,稱有一民眾欲臨櫃提款新臺幣30萬元,並在詢問用途時神情異常無法交代用途,疑似遭遇詐騙需警方協助,警方立即趕赴現場發現該民眾許姓女子(52歲)稱先前有網路投資獲利新台幣50萬元,今日欲提款新臺幣30萬元繼續投資。 警方進一步詢問後,許女表示於網路認識不明人士,聊天過程提及投資股票、保證穩賺不賠使其動心,便決定投入資金賺取額外收入,員警告知該手法為「假投資、真詐騙」手法,同時向民眾宣導多樣詐騙型態,許女驚覺受騙,立即放棄提款,成功保住積蓄,並感謝警方及銀行的即時攔阻。 為提升民眾防詐意識,員林警分局分局長吳詠傑呼籲,民眾可利用 「打詐儀錶板」 查詢最新詐騙手法及案例,提高警覺,避免落入詐騙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