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26日上午黃姓八旬老翁至所報案稱、妻子洪姓老婦(29年次)早上8時許與渠發生爭執,負氣離家後至今未歸,黃姓老翁十分擔憂,急忙向警方報案。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溪州分駐所員警受理後,積極展開協尋,於同月26日12時25分在莒光路處理交通事故時,發現當事人為一老婦人騎乘腳踏車自摔,因神智不清無法表達身份,送北斗卓醫院救治,特徵與被協尋人相符,遂前往載報案人到院,確認該老婦確實為被協尋人。員警後續除協助報案人辦理撤尋,見洪姓老婦出院後行動不便,且報案人年事已高,亦無兒女同住,便主動協助載送洪女返家,報案人對員警積極作為表達萬分感激。 北斗分局長楊志源表示,同仁對於民眾所報失蹤人口案件,以同理心積極協尋,充分展現警察為民服務及關懷民眾生命安全之精神;同時也呼籲民眾,注意身體狀況,勿疲勞駕駛,以維護身命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