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村上派出所警員羅元廷、黃芊雨於114年3月26日11時許獲報,在大村鄉大橋村過溝三巷內1名男子沿途行乞需要協助,員警至現場了解為邱男(60歲)獨自外出打拼不料工作不順外出3年賺不到錢想返鄉回家,自苗栗搭火車沿途南下花光所有積蓄身無分文流落街頭,坐火車到大村站,已經2天沒吃東西,遂沿途向住戶乞討東西吃,住戶於心不忍報警處理。 據了解,邱男3年前離家,四處打工維生,但近期因為經濟困難,生活陷入困境,只能在公園和車站周邊棲身。警方得知邱男情況後,羅、黃2員發揮人飢己飢之精神,提供午餐及飲水,邱男感激並向警方致謝,表示回家後會重新振作,盼能重新開始,員警一路陪同至車站並協助購買火車票確認順利登車。 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表示,警察日常勤業務包羅萬象,與民眾接觸都以同理心相待,有需要警方協助地方,請撥打110,警方也提醒若遇到生活陷困的民眾,亦可向政府相關機構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