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工新字第1140154218B號 附件:第1次公聽會會議紀錄1份 主旨:茲公告本府114年4月10日辦理「台76線新水交流道聯絡道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1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台76線新水交流道聯絡道新闢工程」用地取得第1次公聽會會議紀錄1份。 二、公聽會會議紀錄另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站(www.chcg.gov.tw)/訊息中心/新聞訊息/公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