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分局鹿港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在福興鄉某超商附近疑似有車手正在面交交易,所長黃堃盛、副所長康建凱、警員黃崇瑜、黃秉頡等人獲報便立即趕至現場,發現該車手正要搭車離去,遂尾隨其所搭乘之交通工具至高鐵站,並隨即會同高鐵員警對其盤查,該陳姓(男、53年次)車手當場坦承已面交完畢,惟贓款已上交詐團,故員警將其帶返所偵辦。 年已6旬之陳姓車手自稱因生活困難,家人重病需要用錢,遂上網搜尋工作機會,聽從詐騙集團指示於日前至福興鄉某超商附近面交收贓款賺取酬勞,豈料遭機警民眾發現而報警處理,員警獲報立即趕抵現場,經員警尾隨陳嫌進入高鐵站內,見陳嫌正接獲詐團指示欲搭高鐵持續至桃園準備對下一名被害人實施面交收款,員警見時機成熟便在高鐵站內北上月台1號車廂等候處攔下陳嫌施以盤查,陳嫌見東窗事發始當場坦承(車手)犯行並配合員警返所接受調查。警方同時派員調閱監視器得知蔡姓被害人身分後,蔡姓被害人卻仍堅稱沒有遭到詐騙,經員警再三解說及宣導多起詐騙案例後,蔡民大夢初醒,始恍然大悟配合警方調查,並指證先前第一次已面交新臺幣33萬元給詐團車手,是日為第二次也面交新臺幣41萬元。 鹿港警分局長黄世德表示,詐團近來都利用經濟困難或外籍人士協助其擔任車手收款,呼籲民眾切勿為詐團所利用,否則都將面臨法律制裁;另請民眾多多關懷社區內的可疑人事物,發揮社區警政的功效,將更有效防制各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