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巡佐林裕倉、警員郭家翰及實務訓練警員李宥辰,於114年5月9日接獲莊姓婦人報案,稱於當(9)日上午賣菜時,弄丟其先生手機,由於手機裡有重要資料,才尋求警方協助,員警受理後,協助莊婦以gps定位追蹤遺失手機,發現手機定位在彰化縣埔心鄉,員警隨即前往該地點搜尋。 員警到達後比對相關定位地點,發現手機gps定位處所為1間公司,經了解莊婦其子在該公司任職,立即通知莊婦兒子確認手機是否於其身旁,經莊婦兒子翻找後,發現手機置於其工作袋內,成功協助莊婦尋獲手機,莊婦同時對警方積極協助深表感激,在最無助的時候幫助她。 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表示,協助民眾處理日常生活困難是警方職責所在,未來也將持續秉持為民服務的精神,守護社會每一份安心與信,同時呼籲民眾,外出時應妥善保管個人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如手機、錢包等,如不慎遺失,應立即報案,並可利用手機定位功能協尋,以提高尋回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