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派出所警員林廷哲、陳彥伯、黃繼正於114年5月19日19時55分接獲報案,稱在橋邊石墩,有1名男子站於橋緣,疑似男子欲跳河輕生,因情況緊急,立即趕赴現場。 員警到場後發現,1名陳姓男子情緒低落,站在橋上石墩,場面令人憂心,經初步了解,因夫妻生活習慣不合產生爭執,陳男一時情緒失控,遂至住家附近之美港1號橋,意圖輕生,面對突發狀況,員警立刻通知119救護人員,以備有突然輕生之情事,並展開勸導與安撫,後陳男在警方的勸說下打開心結走下橋,結束這場驚魂記。 後續救護人員進行初步檢查,確認陳男無明顯傷勢,未就醫,員警為確保陳男安全協助載返住處,交由家屬妥善照顧,成功防止憾事發生。 員林警分局長吳詠傑表示,家庭成員間如有情緒困擾或衝突,應多加溝通與尋求協助,亦可利用相關心理諮詢資源,避免因一時衝動造成憾事,也提醒民眾若遇緊急情況,務必冷靜應對,並立即撥打110或113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