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員林分隊於5月28日接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派遣案件,位於員林市法院街有民眾身體不適、急需救護,員林分隊立即出動救護車1輛及救護技術員2名前往現場執行救護勤務。 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有一名男性病患,有呼吸喘問題;經救護人員初步評估患者意識清醒,呼吸每分鐘30次、脈搏每分鐘120次、血壓量測128/76毫米汞柱、血氧監測88%、體溫測量為攝氏40.1度,使用非再呼吸型面罩給氧後血氧提升至93%,持續進行生命徵象監測,依病患要求送往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診治。 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葉明波表示:民眾應隨時留意自身身體狀況,如有身體不適或立即危害生命症狀,應儘速至適當醫療院所就醫,情況危急時,應立即撥打119請求協助,消防局救護人員將依其專業判斷予以到院前處置。 新聞聯絡人:彰化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大隊長葉明波 聯絡電話:04-837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