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虛設假投資平台,對外宣稱「高收益」、「投資回報率高」等誘人條件,吸引投資者上當,讓投資者投入現金或購買虛擬貨幣,使被害人加入非官方認證的投資平台APP,並於平台內買賣虛擬貨幣,再由專員上門與被害人進行面交取款,並假意將虛擬貨幣轉入被害人虛擬帳戶,實際上這些平台根本無法出金,導致被害人血本無歸。 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於114年6月4日獲報,疑有詐騙成員在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埔港路一帶進行詐騙面交款項,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該附近埋伏,發現有1可疑背包客男子,拿著手機一邊講電話眼睛卻環顧四周形跡可疑,隨即進入工廠圍牆旁等候,許久1女子出現在該工廠大門口,男子接獲指令引隨該女子入廠圍牆旁進行面交投資款項,員警當場查獲面交車手陳姓男子(74年次),並查扣新臺幣87萬元及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呼籲,詐騙集團以各類詐騙手法行騙後,再由詐騙集團成員車手前往各處提領,提醒民眾在網路求職、借貸、投資等,切勿將存摺、提款卡或虛擬帳戶等提供予他人使用,避免遭詐騙集團作為人頭帳戶,除了淪為詐欺幫助犯、涉及洗錢防制法外,更可能需面臨高額賠償。務必提高警覺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就近向派出所查詢,以防止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