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警分局大村分駐所於114年6月9日接獲民眾報稱,疑有詐騙成員在彰化縣大村鄉山腳路附近進行詐騙面交,員警獲報後前往該址附近埋伏,發現有1名可疑背包客女子,徘徊在便利商店外許久,直到有另1名女子(蔡姓女子47歲)駕車前來,見該女子進入該車後座進行面交投資款項,員警當場查獲李姓面交車手 (女、77年次),並查扣新臺幣25萬4千元及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將李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現今詐騙集團虛設假投資平台,對外宣稱「高收益」、「投資回報率高」等誘人條件,吸引被害人上當,讓被害人投入現金或購買虛擬貨幣,使被害人加入非官方認證的投資平台APP,並於平台內買賣虛擬貨幣,再由專員上門與被害人進行面交取款,並假意將虛擬貨幣轉入被害人虛擬帳戶,實際上這些平台根本無法出金,導致被害人血本無歸。 員林分局呼籲,民眾對於投資交易應循相關正規管道,若對方提及任何宣稱「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的投資機會,或要求匯款至不明個人帳戶時,務必提高警覺、再三查證,如有任何可疑情況,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電話,尋求警方協助,以確保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