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中、重度失能者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彰化縣衛生局提醒民眾,114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已正式開放申請,即日起至115年3月1日止。凡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達第4級(含)以上,或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且於當年度入住住宿機構累計達180天者,即可申請一次性最高新臺幣12萬元的住宿補助。 本補助方案對象包含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兒少安置機構,及設有自費失能或失智養護床之榮譽國民之家之住民。申請人須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會評估,並核定長照失能等級第4級(含)以上,或領有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 彰化縣113年度已有近6000個家庭受惠,歡迎有需求的民眾踴躍申請,以減輕照顧家庭的經濟壓力。如需申請,可請入住機構協助提出,或逕洽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4-7278503及1966長照專線諮詢。 彰化縣衛生局呼籲,民眾如家中有失能長者或身心障礙者,符合條件者請儘早提出申請,以確保補助權益,申請表單請至該局網頁下載https://pse.is/7u58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