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警分局永靖分駐所警員張宸榤、吳于萱2人於114年7月1日執行16至18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於16時1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1名小孩獨自於永靖鄉中山路上亂跑非常危險,需要警方協助,經員警趕赴現場,見該男童於路上行走,因當時中山路上車流量大且車速甚快,後續先將孩童帶往路旁了解狀況,經員警與小朋友溝通後,發現該名孩童年紀尚小,無法自我表達且不知回家的路,故將小孩帶返所休息。 後續經員警多方尋找後,了解該名小孩係為陳童,並聯繫家屬到所帶回,隨後家屬至所將孩童接回,經了解陳童經常趁大人不注意跑出家中,家屬發現陳童不見後當下非常緊張,並於外面找了一個多小時未果,本來打算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尋,沒想到警方先找到陳童並聯繫其家屬,讓家屬懸念之心因警方的高效率而化解,並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及效率的肯定。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表示,家中幼童應保持視線範圍內,同時也呼籲民眾,家中若有親友失蹤,請立刻前往就近警察機關報案,不必猶疑,也不必等待24小時,越早報案,失蹤者被尋獲的機會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