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警分局林厝派出所於本(7)月9日17時許獲報,民眾薛男稱渠機車停放於本轄山腳路萊爾富超商旁,隨即前往外地工作,翌日欲前往騎乘機車卻遍尋不著;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在超商旁榕樹下發現男停放的機車。 所長黎奇龍、警員吳柏諭獲報立即調閱監視器查詢該重機車最後行車動向,發現該車最後行經位置於8日7時許,係由薛男前往停放,認為該車極有可能停在該超商附近,於是陪同薛男前往該處找尋,果然在該處超商旁榕樹下發現該車,結束了一場虛驚。 薛男這才想起當日上午停車時,因找不到停車位且趕上班怕遲到,隨手將機車停放於超商旁榕樹下,對於自己記錯停放位置,感到相當不好意思,也對警方在短短30分鐘內就能迅速找回其愛車的效率感到十分佩服。 本分局吳詠傑分局長表示,車輛停妥後,可利用手機拍攝愛車停放位置,並連同附近門牌、路標一起拍下來,這樣就不容易忘記愛車停放位置避免誤認車輛遭竊之情事,有任何需要協助請撥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