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苑分局二林分駐所於114年7月29日17時27分許,在二林鎮斗苑路四段查獲涉嫌面交詐欺車手陳○○(72年次)與劉○○(66年次)2名,成功攔阻民眾免失財。 二林分駐所接獲轄區7-11超商店員通報,稱於斗苑路四段159號店外疑似有詐欺車手,所長林慶易立即指派巡佐張升瑛等5名員警趕赴現場查處,當場發現陳、劉兩名嫌犯正準備搭乘計程車離開,警方表明身分並告知案由後,經當事人同意下檢視隨身背包,在劉嫌背包內查獲工作證、投資存款憑條、2張金融卡、高鐵車票、現金新臺幣14萬5,000元及手機;陳嫌背包內查獲工作證、投資憑條、高鐵車票、現金5,000元與手機等證物。 經帶返所釐清案情,陳嫌坦承當日16時50分與被害人謝○○約在該超商外進行「投資虛擬貨幣」面交,收取現金15萬元後,先行於途中拿走其中新臺幣5,000元作為「工資」,其餘現金新臺幣14萬5,000元交由劉嫌保管。兩人準備搭乘計程車離開時即遭警方查獲。 警方進一步調閱超商監視器,確認面交事實,隨後通知被害人謝○○於18時40分到所指認。警方依法將2嫌逮捕,並查扣全數15萬元贓款、手機2支、工作證、投資憑條與高鐵車票等證物,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現行犯逮捕,報請臺灣彰化地檢署偵辦。 芳苑分局呼籲,投資務必透過合法管道,勿輕信來路不明之網路訊息,如有可疑情事請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詢,以共同防制詐騙犯罪,保障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