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第6-1條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1條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聽會事由:為辦理「彰化縣溪湖樂活運動館可行性評估、先期作業規劃及招商作業委託服務案」,依據促參法第6-1條等規定舉辦公聽會,並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公聽會係向公共建設所在地或提供服務地區居民、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廣泛蒐集意見之會議。 二、時間:114年8月7日下午2時 三、地點:溪湖鎮湖西國民小學3樓視聽教室(彰化縣溪湖鎮北聖路20號) 四、主持人:本府教育處蔡處長金田 五、議程: (一)14:00長官、來賓報到 (二)14:10主席致詞 (三)14:15簡報說明 (四)14:30意見交流 (五)15:00散會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自備環保杯,若有相關意見表達可現場提供書面意見或事先MAIL至規劃單位信箱:lynn1130329@email.chcg.gov.tw或yuanyi1070523@gmail.com。 (二)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擇期召開。 七、聯絡人及電話: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體育發展中心,劉小姐,04-7112175分機53。 (二)規劃單位:元一國際顧問有限公司,陳小姐,04-231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