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於114年8月23日公投當日,員警忙於114年全國性公民票安全維護之虞,仍不忘保護民眾財產安全,查獲車手現金70萬。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所長李宜蓁、副所長蔡信隆、警員洪培凱結束全國性公民票安全維護後,接獲線報情資立即跟監埋伏,於19時許在溪湖鎮員鹿路二段查獲車手唐姓車手,坦承於網路應徵工作,接獲上級指示面交收取被害人阿美(化名)所交付假投資金額新臺幣70萬元。當場查獲唐嫌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現場查扣新臺幣70萬元、手機1支,警詢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成功攔阻新臺幣280萬元。 員林分局長洪再德表示,「假投資」係詐欺犯罪財產損害金額損失最多,詐騙集團常冒用名人名義及照片成立投資群組廣發簡訊,或傳送飆股訊息,使用標榜穩賺不賠、高報酬零風險等字眼引導民眾加入偽冒的投資LINE群組,並誘使民眾下載不明的投資軟體APP進行投資,初期小有獲利,等民眾加碼投資後,歹徒立即音訊全無,讓民眾辛苦錢一夕之間成為泡沫。警方提醒,投資必定有風險,在投資前應先做足功課並循政府認證的官方管道進行投資,任何號稱有「內線交易」、「穩賺不賠」的管道一定就是詐騙,在進行投資理財時,務必再三留意,遇有任何可疑狀況請勿慌張,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主動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