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分局埤頭分駐所警員蔡至翔日前擔服值班勤務,受理民眾陳姓男子拾獲現金新臺幣2,000元,請警方協助處理。 蔡員立即受理並再次確認拾獲的時間及地點,隨即調閱周邊路口監視器,細心比對畫面,發現失主係騎乘車號AD15***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路口時,不慎自口袋掉落現金。為確認失主身分,員警透過警政資訊系統查詢,得知車主為黃姓男子(56年次),蔡員立即聯繫黃民到分駐所領回遺失款,黃姓失主感動表示,本以為遺失的錢已經找不回來,竟在不到30分鐘就接獲警方通知,直呼員警專業又有效率,並感謝警民的熱心協助。 北斗分局長楊志源指出,拾金不昧是社會珍貴的良善表現,警民合作展現正向力量,讓社會充滿溫暖。同時呼籲,若拾獲遺失物,請盡速送交派出所或撥打110,以便協助失主及時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