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所長李宜蓁、警員陳麒任,於114年8月26日17時許接獲通報,稱在大村鄉南勢巷百姓公廟附近有位失智老人走失,急需警方協助。 員警獲報趕赴現場,見熱心民眾圍著1名老翁,經詢問老翁皆無法得知相關年籍及資料,老翁只知道家住大村鄉大橋村慶安宮附近,身上無任何證件,員警隨即安撫老翁情緒並表達會將其載返家,老翁表示自行騎腳踏車返家即可,員警見天氣炎熱,員警遂與民眾合力將腳踏車放置在後車廂,順利載老翁返回大村鄉中山路三段住處,家中同住家屬表示該名老翁為賴翁,患有輕度失智症狀,獨自1人前往位在大村鄉南勢村的妹婿家捻香,所幸警方到場協助其返家,對警方表達感謝之意。 員林分局分局長洪再德表示,關懷弱勢族群是警方的重要工作之一,將持續秉持「同理心、耐心與愛心」的服務精神,主動提供協助,確保民眾安全。警方同時提醒,家屬如有身心障礙或失智等成員,建議隨身攜帶聯絡卡片或配戴防走失手鍊,以利在突發狀況時迅速聯繫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