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領有駕照名下無車輛,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但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車為限。 稅務局說明,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對領有駕照,但名下無車之身障者,以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親屬所有車輛免稅,於今(114)年9月1日寄發輔導免稅通知書,貼心提醒民眾若符合免稅資格,請儘速填寫通知書後寄回申請,或利用通知書上QR-Code線上申辦,方便又快速。 稅務局提醒,車輛汽缸總排氣量在2,400CC以下可全額免徵使用牌照稅,超過部分不予免徵,且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民眾接獲通知書且符合免稅資格者,請儘速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17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