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地價稅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遇例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止,繳款書已於近期陸續寄發,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撥打電話、網路申請或到稅務局、各鄉鎮市公所服務櫃台申請補發。 地價稅課稅的期間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以每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因此民眾在彰化縣持有2筆以上的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繳稅方式除可持稅單到金融機構繳納外,亦可到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除此之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繳納。另已辦理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民眾,請在114年12月1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